民國89年六月十六日.「補習教育法」業經修正為「補習及進修教育」並經由總統明令發布,高中職附法設之補校即更名為進修學校。高級補校轉型為進修學校,其意旨乃在拓展終身學習的延伸,讓教育的資源能廣為社會人士所運用,必須納入短期進修學習的功能,如第二專長班的授證,行業證照班的學習,正規班課程可因區域供需而由學校彈性修訂,漸趨學校“自主”的規範時代的來臨。基此,學校具有提供良好的設備、雄厚的師資、廣闊的校園、交通的順暢、設科方面,主張申請多科少班促成學校內多樣技能檢定場所,以利取得證照的機會,並兼顧升學輔導(如四技二專、大學院校及軍、警校)。


        職是之故,除以目前之就讀之學生為奠基外,另再開拓社區學苑,以饗有意願進修之人士,達到社教學終身學習之目標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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